台学院人发〔2013〕7号
校内各部门:
接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25号),现就我校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资助方式
2013年度全省选拔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3万元。台州市分配给我校的推荐指标为5名。
二、选拔对象和具体条件
我市在已列入台州市211人才工程培养计划人员中推荐,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详细条件和要求请参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www.tzrc.com/news/showarticle.asp?l=zc&id=2367和《关于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http://www.zjhrss.gov.cn/art/2011/4/7/art_34_24441.html。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1、各部门进行排序推荐。请申报人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登记表》最后页的“所在单位意见”栏签上所在部门意见,并注明推荐顺序,书面(正反面打印)报送2份到人事处,《一览表》无需报送书面表格。《登记表》、《一览表》电子稿发送到yejun@tzc.edu.cn。
2、《登记表》第二至第六项栏目内容起讫时间为2008年1月至今,所填内容均需提供原件到所在部门审查(审查后原件请当场退还),并由所在部门在相应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由申报人自行单独装订成1册(装订时请按所填栏目顺序排列,附目录清单,以花纹纸作为封面,要求不超过20页),并上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3、请申报人遵循要求规范填写表格和装订佐证材料,并确保所填《登记表》、《一览表》和佐证材料的一致性。学校将对申报人的《登记表》进行全信息公示。
4、请申报人将所有材料于2013年3月6日前报送人事处。
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是能够列入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基础,希望广大老师能够积极关注当前省151人才工程选拔中对于高校人才侧重考察学术科研能力、高水平论文和著作发表、重要科技成果奖励等导向,把握机会,精心准备,积极申报。
联系人:叶军,联系电话:661656。
附件:
1、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3、佐证材料封面模板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