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2〕37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2〕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省重中之重、文科基地;“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均可接受C类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授(或副教授)可申请成为C类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两年主持并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并有可支配的经费。
(2)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一级刊物2篇或权威刊物1篇或有专著出版,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
3、C类访问学者导师一般应是硕士生导师或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4、导师必须在职在岗。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
二、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认真填写《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申报表》书面报送一份,《汇总表》无需报送书面材料。《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稿打包后以申报者姓名命名发送至:zhuhuajie@tzc.edu.cn。所有材料请于2012年12月15日前交人事处。
联系人:朱华杰 联系电话:85137101
附件:
1、《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
2、《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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