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2〕35号
校内各部门:
因今年下半年入校工作的部分教职工符合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条件,学校准备开展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第二批初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本次初定主要涉及2012年新入校的未定级博士研究生,其他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也可申报。
二、初定政策规定、申报流程和报送材料参照《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rsc.tzc.edu.cn/html//2012518165531.htm操作,所有材料在2012年12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逾期报送材料者推迟定级。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台州市人力社保局要求,今后初定高校教师(含思政教师)系列人员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博士不作要求)。
2、初定人员在向人事处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必须进入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tzrc.cn/rsps在线申报,系统申报直接关系到市里的审批发文和发证,务必不要错报和遗漏。
3、经学校研究决定,2013年起我校取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政策。除博士可继续初定中级资格以外,其他人员必须通过评委会评审取得中级资格。以考代评系列仍执行各系列有关规定。
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教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文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教职工个人也应予以关注,切实做好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
经办人:朱华杰 联系电话:85137101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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