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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台州市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年11月21日 16:06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12〕34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台州市 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2〕254号)精神,现就我校做好2012年度市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2012年度全市共选拔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560名,其中第一层次10名、第二层次50名、第三层次500名。详细选拔条件请参阅《台州市211人才工程(2012-2020)实施意见》http://www.tzrc.com/news/showarticle.asp?l=zc&id=2292、《关于做好2012年度台州市 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www.tzrc.com/news/showarticle.asp?l=zc&id=2312。分配给我校的选拔推荐指标为第一层次按条件推荐、第二层次12名、第三层次24名。
    二、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1、请申报的教职工填写《台州市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台州市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一览表》,《登记表》最后页的“所在单位意见”栏签上所在部门意见,书面报送一份到人事处,《一览表》无需报送书面材料。《登记表》、《一览表》电子稿打包(文档以姓名命名)后发送到zhuhuajie@tzc.edu.cn,相关表格请到台人社发〔2012〕254号网上通知下载。
    2、《登记表》有关业绩栏目起讫时间为2007年1月至2012年10月,所填内容均需提供原件到所在部门审查(审查后原件当场退还),并由所在部门在相应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所有复印件作为附件证明材料由申报人自行单独装订成1册(装订时请按所填栏目顺序排列复印件,在同一栏目复印件前附材料目录清单,如果所有栏目材料较少,可只附材料总目录清单,装订时最好以花纹纸作为封面)上交,并上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3、请申报人遵循台州市文件上的要求填写表格和装订附件证明材料,并确保所填《登记表》、《一览表》和装订成册证明材料的一致性。
    4、请申报人将所有材料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及时通知传达,严格推荐条件,注重推荐质量,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附件证明材料装订封面样本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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