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2〕25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对我校入选2010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员进行培养期满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根据《关于选拔2010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的通知》(台学院人发 [2010]31号)文件规定,在资助期内,要求人文社科类受资助者至少完成核心期刊论文一篇(第一作者)、其他学科教师至少完成标志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
凡是考核业绩不达标者,在申报职称时入选优秀青年资助计划将不能作为人才项目业绩填报。
二、考核程序:
考核对象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考核表》,提交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在6月29日前上报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要对所填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并在6月30日前报送一份《考核表》及论文复印件到人事处,并提供《考核表》电子文档。
附件1:2010年度入选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员名单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考核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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