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2〕3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浙人专〔2006〕58号)精神,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现将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台州市在台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设立考点,各县(市、区)劳动人事局设立分考点。
二、考试时间安排、报名办法: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般每2个月安排一次,具体考试时间由各考点另行公布。我校教职工自行选择考点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需填写《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表》(样表在人事处下载专区-职评类,以考点提供表格为准)
三、考点联系
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报名地址:临海市柏叶西路928号(公交:203路人才市场站下)
咨询电话:85117030 、85114767
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培训部
报名地址:台州市白云山南路139号(公交:可乘坐 108、902 路到台州市总工会站下,西面红绿灯再向南约200米)
咨询电话:88582112
四、要求免试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按省人事厅浙人专〔2006〕351号、浙人发〔2008〕99号文件规定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年满45周岁。
(二)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
(三)申报工艺美术、艺术、文学创作、农业技术、体育教练员、乡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四)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五)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七)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八)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九)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十)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十一)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根据浙教办高科〔2011〕4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开始,高校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资格所填报的各类成果时间,均统一截止到6月30日。因此,今年有意向申报评审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职工必须在6月30日前取得所要求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近两年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也可提前考取合格证书。
六、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如有其他不详之处,请咨询人事处。
请各部门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事项通知本部门教职工,需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可根据各考点具体情况尽早自行联系报名,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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