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1〕45号
校内各部门:
为加快全省高等院校(含高职)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强高等学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共享优质学术资源。为此,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拟开展2012-2013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省重中之重、文科基地;“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均可接受C类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授(或副教授)可申请成为C类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两年主持并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并有可支配的经费。
(2)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一级刊物2篇或权威刊物1篇或有专著出版,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
3、C类访问学者导师一般应是硕士生导师或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4、导师必须在职在岗。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
二、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填写《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在12月15日前上报人事处。
联系人:徐璐洁 联系电话:85137101
附表一:《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
附表二:《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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