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1〕29号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台州广播电视大学、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有关高校及校内各部门、附属市立医院:
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同意,在台州学院设立2011年高校青年教师岗位培训(秋季班)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以及1971年至1977年期间毕业但1977年以后参加助教进修班、研究生主干课程班结业的高校教师(包括成人高校、党校、民办高校、职业技术学院和专修学院教师);
2、从1998年起新上岗的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二、培训内容
开设《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和高等教育法规》三门课程。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年9月24日,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三、报名办法
单位或部门汇总名单后,填写《2011年秋季高校青年教师岗位培训报名表》(请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师资类”下载),在6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或发电子邮件至panlinchao@tzc.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潘林超,联系电话:85137101。
四、培训地点
台州学院老校园(临海广文路146号)学术报告厅(图书馆北面)。
五、培训时间与报到地点
培训时间:8月25日-8月30日。
报到时间:8月24日上午8:30-11:00。
报到地点:台州学院老校园图书馆二楼东侧202室(退管办)
具体课程安排表报到时发放,同时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六、收费标准
本校教师每人只须缴纳资料费,培训费、考务费由学校统一支付。其他高校教师每人应缴纳进修费340元(含培训费、考务费、资料费等)。
七、其他
补考的教师须同时报名,在备注栏中注明补考课程,并缴纳补考考务费每门10元,免缴培训费、资料费等。
附件:2011年秋季高校青年教师岗位培训报名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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