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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年04月21日 14:34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校内各部门:
    接台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台人专〔2011〕139号),现就我校做好2011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资助方式
    2011年度全省选拔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3万元。本次分配给台州市推荐指标为30名。
    二、选拔对象和具体条件
    我市在已列入台州市“211人才工程”培养计划人员中推荐,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详细条件和要求请参阅《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www.tzrc.com/news/showarticle.asp?l=zc&id=1976和《关于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http://www.zjhrss.gov.cn/art/2011/4/7/art_34_24441.html。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参加选拔的教职工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使用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1份。《登记表》报送4份到人事处,在其中一份《登记表》的“所在单位意见”栏签上所在部门意见,《一览表》和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无需报送书面材料。《登记表》、《一览表》和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打包(文档以姓名命名)后发送电子稿到yejun@tzc.edu.cn。请申报人确保所填《登记表》、《一览表》和申报软件生成电子文件内容的准确和一致性。表格中所填成果起讫时间均为2006年1月至2011年5月,并提供原件到人事处审查(审查后原件当场退还),相应复印件形成佐证材料2份(要求不超过20页);所有材料在5月5日前上报人事处。
    2011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是浙江省关于实施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后的首次选拔,希望符合条件的老师高度重视,把握机会,精心准备,积极申报。
经办人:叶军,联系电话:661656。
    附件:
             1、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3、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