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1〕14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台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台人专〔2011〕10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这次考核的范围与对象为: 2008年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和2007年、2009年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我校考核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等,特别是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及科研计划的完成情况。
考核工作结束后,对在培养期间没有作出新的业绩和成果、工作表现平平和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培养人员,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核准后,及时予以调整。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考核对象按要求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审核和评议考核对象在《考核登记表》所填的工作总结,并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评价意见后,于3月15日前报送2份书面表格到人事处。同时请将《考核登记表》的电子稿发送至yejun@tzc.edu.cn。
经办人:叶军,联系电话:85137101。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