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发〔2025〕59号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台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补充规定》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台州学院
2025年12月25日
台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补充规定
为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服务于统筹推进“升大申博”,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调整社会服务型教师系列、党务研究系列、学生思政系列高级职务业绩条件
《台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台学院发〔2025〕3号)中“社会服务型教师系列”和“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向”高级职务申报业绩条件不再执行。社会服务型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业绩条件见附件1,申报人员须进行社会服务水平评议,由地方合作处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评议结果作为申报条件之一;党务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业绩条件见附件2;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向高级职务申报业绩条件见附件3。
二、关于参与获得省级最高奖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的有关规定
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省级最高奖(政府奖),与其他单位合作且台州学院排名前五的(或我校教师与其他单位合作且排名前三的),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最高奖,与其他单位合作且台州学院排名前三的,可视同第一完成单位,适用于所有系列中有关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的有关条款。
本规定自2026年起开始实施,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申报社会服务型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
2.申报党务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
3.申报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